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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意軟體=電腦病毒?

「電腦病毒」一詞的來源,源於大衛·傑洛德於1972年發表的科幻小說《回想哈利一歲時》。故事中,哈利是一個具備人類知識和智慧的仿生機器人,他的製造公司中有一名貪婪的經理想要拆除哈利並賣掉他。哈利得知後,使用一種稱為「病毒」的程式侵入公司系統,威脅高層以阻止這一行動。根據傑洛德的自述,「病毒」一詞是他在1968年與某位程式設計師開玩笑時誕生的。

人們對於電腦病毒已經非常熟悉,一旦電腦出現問題,我們首先會懷疑是否中了病毒。我們甚至將電腦病毒視為惡意程式碼或惡意軟體的統稱。任何違反我們利益的惡意程式都被稱為電腦病毒。

對於「惡意軟體」這個詞彙,不同的專家有不同的解釋。然而,大多數人都認為惡意軟體並不等同於病毒。也就是說,並非所有的惡意軟體都具有自我複製的能力,這點是和病毒有所區別的。一位著名的資工學者弗瑞德.柯恩在提出電腦病毒定義時,明確指出電腦病毒是一種能夠藉由感染其他程式,修改宿主的內容,並以此延續演化的程式。

從這個定義來看,我們可以將能夠將自身插入命令檔並通過此方式進行複製的維也納病毒列為一種電腦病毒。然而,我們不能將其他惡意軟體都歸類為病毒,因為它們可能沒有自我複製的能力。

即使能夠自我複製,也未必算是病毒。病毒不僅要能自我複製,還要能夠遞迴性(recursive)複製。也就是說,只有那些能夠自我複製,而且複製出來的程式也能同樣自我複製的程式,才算是病毒。這種遞迴性複製是電腦病毒與蠕蟲的重要特徵,它會讓程式的數量快速爆增。

遞迴性複製是指病毒或蠕蟲能夠不斷地將自己複製並傳播到其他系統或文件中。這種複製的方式導致了程式的數量迅速增加,並對系統造成了嚴重的損害。為了實現這種遞迴性複製,病毒必須具備特定的功能和演算法。

在遞迴性複製的過程中,病毒首先會將自己插入到目標文件或系統中。一旦病毒成功感染目標,它就會開始複製自己並將其散播到其他文件或系統中。這種感染和傳播的過程會不斷重複,直到病毒被發現並清除為止。由於病毒的遞迴性複製特性,它的傳播速度非常快,處理起來也非常困難。

選擇使遞迴性複製成為病毒的一個重要特徵,是因為它使病毒的數量指數級增加。這使得病毒更容易從一個系統傳播到另一個系統,並快速完成其惡意目的。另外,由於遞迴性複製能力,病毒也能夠自我更新和擴展,使其更難被侦測和清除。

然而,僅擁有自我複製的能力並不足以使一個程式被歸類為病毒。除了遞迴性複製之外,病毒需要具備一些其他功能,例如感染檔案、隐藏自身或破壞系統等。這些額外的功能確保了病毒的生存能力和傳播能力,並使其能夠有害地影響系統。

總結來說,遞迴性複製是電腦病毒和蠕蟲的重要特徵之一。它使病毒能夠快速傳播和擴展,並為攻擊者提供了更多的控制權限。然而,僅擁有遞迴性複製的能力並不足以使一個程式被歸類為病毒,因為病毒還需要具備其他功能來實現其惡意目的。因此,對於有效防範和擊退病毒攻擊,我們需要不斷地精進和更新我們的安全防護措施。

大部分防毒專家不認為世界上有善良的病毒。病毒會干擾原本精細的程式運作,導致無法預期的結果,甚至會引發災難。這個詞的英文”virus”其實來自拉丁文的”毒藥”。不過,普及”病毒”一詞的柯恩看法不同,他是相信病毒可以為善的少數異類。他後悔用這個詞描述電腦病毒,因為某些會自我複製、自我傳播的東西,應該可以改善社會。他認為這些東西與其叫做”病毒”,其實可能更接近於”有生命的程式”(living progr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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